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(34)2020年2月23日0时至24时,我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(樊城区1例);新增疑似病例24例,其中:高新区8例、襄城区6例、枣阳市3例、南漳县3例、樊城区2例、东津新区2例;新增治愈出院58例;新增病亡1例(枣阳市1例)。截至2020年2月23日24时,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74例,其中:樊城区238例、枣阳市194例、襄城区151例、襄州区150例、高新区114例、谷城县86例、宜城市72例、南漳县63例、老河口市41例、东津新区35例、保康县25例、鱼梁洲开发区5例。现有疑似病例107例,其中:樊城区33例、襄城区24例、东津新区16例、襄州区12例、高新区12例、枣阳市5例、南漳县5例。累计治愈出院521例。累计死亡29例(樊城区11例,襄城区6例,谷城县4例,枣阳市3例,宜城市2例,南漳县2例,保康县1例)。目前仍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624例。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180人,尚在接受医学观察2016人。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2月24日
来源:襄阳广播电视台
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(2月23日)2020年2月
22日0时至24时,我市无新增确诊病例,新增疑似病例1例;新增治愈出院3例(其中确诊病例1例)。
截至2月22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94例,其中:
南城61例、北城33例、吴店26例、西城19例、环城13例、新市10例、兴隆8例、刘升6例、熊集3例、王城3例、七方3例、琚湾2例、太平2例、鹿头1例、杨垱1例、平林1例、车河1例、农业农村局1例(张湾社区)。现有疑似病例3例,其中:
南城1例、兴隆1例、刘升1例。累计治愈出院201例(其中确诊病例52例)。累计死亡2例。其余人员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。全市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926人,尚在接受医学观察846人。
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2月23日
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知各镇(办、区)、市农业农村局防控指挥部:
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襄阳市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的决策部署,切实将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、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抓到位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决定从即日起建立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:
一、举报范围
凡发现有下列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、决定、措施的人员及行 为的,均可举报:
(一)未经社区、村组及各级防控指挥部审批、许可,擅自 从外地返回枣阳又不及时主动报告的人员;
(二)有发热、咳嗽、胸闷、气促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,又 不自觉向村组报告、不主动到定点医院就医的行为;
(三)非家庭成员擅自聚餐、摸牌赌博等聚集性行为。
二、举报途径
各镇(办、区)、市农业农村局防控指挥部、各村(居)民委员会对外公布举报电话,并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的举报。
三、奖励标准
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给予最先举报人
500 元的奖励,奖 励的发放由各镇(办、区)、市农业农村局防控指挥部负责。若被 举报的人员经核酸检测被确定为新冠肺炎阳性的,给予最先举报 人
10000 元奖励,奖金由市防控指挥部负责。多人联名举报的, 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。
(一)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全面客观真实,并对其举 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 人。
(二)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泄漏举报 人信息的,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。
(三)被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,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止。
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0 年 2 月 23 日
来源:枣阳政务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