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调动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为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劲加油,近期,枣阳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,启动一次性创业补贴,相关通知已送达各镇办区和市直各单位。
能够享受创业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对象包括以下8类人员:
1.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
2.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
3.失地农民
4.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
5.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
6.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
7.残疾人
8.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。
当年新增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,即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间段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接受创业教育后,到市公共就业和人力服务局提交相关资料,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。